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南财大党字[2017]27号)、《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省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南财大党字[2018]14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报送2018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在对本单位2018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科学研判、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本单位贯彻落实《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管理、指导检查等。
2、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包括是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是否每季度都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是否每半年(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总结上报半年的意识形态工作等,并对本单位师生是否有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政治谣言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3、本单位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总结的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2018年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如上半年未报送的请一并报送)报至行政楼913,电子版发至9120121015@nufe.edu.cn。联系人:施卫娟,联系电话:86718724。
附件:《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委宣传部
2018年9月20日
南京财经大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