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考试的通知
南财党宣字[2009]17号
全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展,提高广大教育行政干部及教师的法律素质,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组织“五五”普法考试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五五”普法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由各学院、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考试内容
重点是教育法律制度、师生权益保护制度、教育执法制度等有关知识。
三、考试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及行政管理人员(含聘用制人员)。
四、考试形式
考试原则上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采取集中、开卷的形式进行。
五、组织安排
1、本次考试是全省教育系统开展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举措,考试情况将作为明年 “五五”普法考核验收与表彰的重要依据。
2、本次考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党委宣传部统筹全校考试工作。
3、试卷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印发,各学院、各部门组织考试并阅卷。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党委宣传部提供的参考答案阅卷,并于12月25日前向党委宣传部报送《“五五”普法考试成绩汇总表》(统一格式,在党委宣传部网站下载)。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五五”普法考试成绩汇总表》下载:/uploadfile/200912/3/1431222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