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公示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方面作出较好成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处于先进水平,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测评考核,由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本单位按照“业务工作实绩显著、思想道德风尚良好、文化建设扎实有效、民主管理科学规范、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的创建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成效明显。经对照标准、严格自查,认为符合标准、条件,并已向有关部门申报2007—2009年度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根据《江苏省文明单位创建管理规定》和省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特作公示。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示公布两个月内向省、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10013;E—mail:jsswmb@sina.com;监督电话: 025—83562506。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邮编:221018 ;E—mail:wmbhdc@126.com;监督电话: 0516—83739164。

 

南京财经大学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