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使用和管理校内宣传栏、布告栏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学院:

为了优化我校校园舆论宣传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学校将统一制作宣传栏和布告栏,并将专业组团和部分其他区域的宣传栏分配给各学院和有关部门使用。现就校园宣传栏、布告栏管理及使用作出如下规定,请严格按照规定妥善做好设施管理、使用、维护工作:

一、专用专管。分配到有关部门及学院的宣传栏实行专用专管,使用权归所属部门和学院,日常管理由所属部门和学院负责。

二、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做好宣传栏的日常维护和清洁工作,如因管理不善或其他人为因素导致宣传栏损坏,由宣传栏所属学院或部门负责维修。

三、关于张贴内容。宣传栏内可张贴的内容为学校和学院教学、科研信息及动态,社团活动等宣传海报等,不得张贴商业广告、个人信息等。

四、宣传栏周边不得再放置其他各类宣传展板。

五、放置在北苑和中苑的新建布告栏内容由保卫处负责管理监督。保卫处应安排专门人员监督布告栏内张贴的信息,并定期给予清理,以避免大量校外商业广告、商业信息的覆盖和侵入。

附:专业楼各学院、有关部门专用宣传栏分布。

党委宣传部

2011-8-25

 

 

专业楼各学院、有关部门专用宣传栏分布:

专一

经济学院

国际经贸学院

金融学院

 

财政与税务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处

专二

会计学院

工商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图书馆

专三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新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团委

体育部

专四

信息工程学院

营销与物流管理学院

应用数学学院

 

国际交流处、国际学院

学生处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