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的通知
南财党宣字[2015]3号
各基层党(工)委、各党总支、各有关部门:
根据党委工作安排,我校组织开展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其他课题的应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助教(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二、根据选题重要程度和课题申请质量,学校划拨专门经费对立项课题予以资助,其中重点课题资助3000元/项、一般课题2000元/项。
三、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接受同样管理、符合同样规范、获得同等水平的成果。
四、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突出应用实践特色和针对性、可行性与操作性,避免空泛说教和宏大叙事。
五、本次申报的参考选题分为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统一战线等多个方向,为平衡各类课题研究,将分类确定立项项目。
六、立项资助课题的主持人应向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初定于今年8月下旬召开)提交中期研究成果(论文或调研报告)。
七、同一主持人可以申报多个项目,但原则上不能同时获得资助。
八、发表在三类及以上期刊的课题研究成果将另行奖励(三类及以上期刊的范围根据科研处的规定执行,奖励标准另定)。
九、对立项资助课题与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实行分类管理:
1、立项资助课题,其结项要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研究成果在CN刊号的杂志上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并应注明“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字样及课题立项编号;
(2)获本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论文一、二、三等奖。
2、立项资助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3、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可选择如下方式结项:
(1)公开发表研究论文(4000字以上);
(2)研究成果在院(处)以上管理制度及规章文本中被采用,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内容(需提供有效证明);
(3)入选本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优秀论文;
(4)入选省级以上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集。
4、立项课题(经费自筹)完成时限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逾期予以终止或撤项。
十、立项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立项课题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均不含2014年度未结题课题)
十一、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申报人应将《课题申请书》一份提交党委宣传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njcdxcb@163.com,联系电话86718727)。
十二、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及《课题申请书》请在本通知下方下载。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附件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15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附件2: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