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申报202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的通知

本校各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校级课题统筹管理规范最新要求,现决定重新开展学校202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课题申请人认真阅读选题条件和结项最新要求后,提交申请书(已提交材料课题负责人确定申报的,需再次提交申请书)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申报重点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申报其他课题的应工作两年以上,具有助教(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二、根据选题重要程度和课题申请质量,学校划拨专门经费对立项课题予以资助,其中重点课题资助5000/项、一般课题资助3000/项。

三、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属于校级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与学校其他科研课题具有同等效力、接受同样管理、符合同样规范、获得同等水平的成果。

四、课题研究应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实际,提出既有一定理论深度、又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对策建议,突出应用实践特色和针对性、可行性与操作性,避免空泛说教和宏大叙事。

五、本次申报的参考选题分为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校园文化、工会和学校民主建设等多个方向,为平衡各类课题研究,将分类确定立项项目。

六、对立项资助课题实行分类管理,结项标准设置如下:

1、重点项目课题:发表在四类及以上期刊的论文1篇或同级别的智库成果, 且必须与课题研究核心内容密切相关,智库成果原则只认定南财第一署名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成果;

2、一般项目课题:发表在五类及以上期刊的论文1篇或同级别的智库成果,且与课题研究核心内容密切相关,智库成果原则只认定南财第一署名单位和课题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成果。

七、资助课题研究完成时限一般为一年(自课题立项之日起计算)。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结题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延期申请,获准延期后最多可延长一年,否则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八、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立项课题逾期未完成者,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

九、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95日,申报人应将《课题申请书》一份提交党委宣传部918室(同时发送Word版电子邮件至ncdsxx@163.com,联系电话86718712)。

十、研究课题参考选题及《课题申请书》请在附件中下载。



附件1: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研究参考选题

附件2:南京财经大学党建思想政治工作课题申请书(Word版)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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