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海报、展板、横幅、橱窗等是弘扬主旋律、彰显校园文化的重要阵地,是进行学校内部宣传的重要窗口,也是展示学校形象的重要载体。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海报、展板、横幅、橱窗等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环境育人的应有作用,促使我校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助力精神文明建设,优化校园文化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要求
1.宣传内容要贴近校园生活,指引学生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思想教育性;内容书写要字迹清晰,语言文字规范,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宣传版面设计要图文并茂,色彩和谐,具有艺术观赏性;内容张贴要平直、牢固、美观;各图文设计为呈现多样性应尽量避免雷同。
2.严禁张贴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个人或组织不得在宣传栏随意覆盖、张贴商业广告、个人信息等。在橱窗外部张贴纸质通告、宣传海报等应告知该橱窗所归属学院或部门的负责人,由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张贴。
3.教学单位的宣传内容主要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理念,结合本单位办学情况,突出学院自身教学、管理工作特色和教学实践成果,反映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行政职能部门的宣传内容须围绕学校的工作重点,根据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进行整体安排,让学校师生了解本部门的工作动态,展示良好形象。
4.依据“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各负责部门根据自身宣传需要自行安排每期的宣传时间、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保证宣传与工作相得益彰;宣传海报、展板、横幅、橱窗海报等必须落款主办单位。
二、注意事项
1.如有张贴违反宪法、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不文明内容的本学期按照《强化理论武装与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宣传思想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考核评分为0;考核期间内没有出新的宣传内容的考核评分为0。
2.展板:校南门展板以节约成本为主,非重大活动不设立展板。
3.横幅:横幅内容要简单明了,严禁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及其他不健康、不文明的内容。
4.海报:海报张贴按“谁张贴,谁负责”原则。海报版面设计要图文并茂,色彩和谐,具有艺术观赏性。
5.橱窗:各负责部门要安排专人对宣传橱窗进行管理、维护,保证宣传橱窗整洁美观。如张贴内容脱落及时整改,如宣传橱窗出现损坏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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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