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的安全命题

  全球勃兴的互联网,正在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产业革命、文化创新和社会变革,把人类从工业社会带向信息社会,成为保持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互联网的特性来看,它既是一个重要的技术平台,具有通讯功能,同时也具有广而播之的媒体功能;既有产业属性,也有意识形态属性。

  网络文化通常是指网络中以文字、声音、图像等形态表现出的文化成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动漫、网络视频和音乐、网络文学、论坛等。在我国,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文化载体,年轻一代对其依赖性正在超过影视、文艺、书籍等传统文化载体。发展我国的互联网产业,需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又尽力使其对国家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我国网络文化发展三个特点

  网络文化在我国的发展中,既有着与一般网络文化相同的地方,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传媒功能、娱乐功能、民意表达功能突出。据有关调查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以获取信息及休闲娱乐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单纯以学习作为上网目的的很少,把学术研究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就更少。2006年的调查统计,浏览论坛或参与讨论的有43.2%。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网民结构的特点。目前我国网民中18岁至50岁的中青年占819%,这部分人群是我国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群体,对新闻信息需求较大,关注时事政治和国计民生。30岁以下的网民占722%,这部分人群在网上最为活跃,追求新奇刺激,对娱乐服务的需求较大。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到12%,有较强表达意愿、缺乏有组织表达渠道的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占13.8%,表达意愿和表达能力都比较强的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分别占74%、289%、362%。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92%,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66%,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收入相对较低的一些年轻网民,有发言能力,也有不满情绪,观点往往偏颇。

  网络文化更加多元、多样、多变。网络文化的生产者、提供者多元,既有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组织行为,也有大量社会成员的个体行为;既有专业人员和机构,也有普通人。发展动力多元,既有技术创新的推动、利益的驱动、需求的拉动,还有个人表现欲和个性张扬的助动。网上热点形成快、转移也快,话题不断变化,新奇、张扬、刺激往往导致网上文化热点及热点现象、热点人物的多变和快变。网络文化的多样性,也决定了网络文化体裁多样、表现形式多样。网上离经叛道、怪异另类等文化现象比现实社会生活中表现得更多,网上求同和求异并行发展,个性更加鲜明,差异更加细化,群体更加丰富。现实生活中不能容忍的现象,在网上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宽容,高雅与低俗同在,传统与另类共生。

  网络文化与现实生活互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思想观念和社会心态的重大变化,在互联网上都有所反映;人们的自主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普遍增强;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心态有所表现。一些人借助网上的隐匿性展现了许多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理想、难以表达的观点、难以宣泄的情绪和难以彰显的个性。网上网下的舆论场相互作用,一些活动和现象相互延伸、相互影响。社会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和错误主张,在网上加以放大,很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和倍增器。

  网络文化发展三大趋向

  专家认为,在今后若干年,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动态性和自由性趋向将更为突出:

  网络文化体系的开放性将进一步凸显。对网络文化进行专门调研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李钢认为,网络文化融合了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特征,人类的文化交融将在网络中得以实现。同时,由于信息在网上的自由流动,也使网络文化成为“不设防”的文化形态,这种网络文化的开放性日益凸显,随之带来的文化扩张、文化入侵、文化安全的挑战也将日益严峻。

  网络文化内容的动态性将进一步增强。未来几年,网络信息更新与传递迅速加快,必将影响各种风俗时尚与社会热点不断发生变动,这使得网络文化具有极大的不可控性。据上海市互联网研究中心调查,网络对现实社会“动员力”的不可控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在全国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有规模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几乎都同互联网有关。

  网络文化主体的自由性将进一步加大。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良海说,网民是网络文化主体,可以在任何一台电脑上创作发布自己的文化成果,加之自己的虚拟身份,其文化活动不像在现实中那样受到过多限制和约束。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化主体的自由性,这种自由性的加大将给我们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现行网络文化管理仍然滞后

  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适应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的一系列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任务十分紧迫。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内地网民已达137亿,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00万人,同比增长234%。也就是说,目前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网民。

  网络已成为许多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针对网络文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初步摸索出网络文化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信息产业、公安、新闻宣传等各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二是“网络文化产业”建设开始迈出步伐,特别是实施民族游戏精品工程、筹建“国家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开展动漫游戏等相关数字娱乐产业的培训、研发、产业孵化与国际合作等举措取得进展。三是净化网络游戏、保护知识产权反响积极。2005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成了净化网络游戏工作联席会议,在当年的网络游戏集中净化行动中,文化部先后查处了三批52个违法游戏及相关运营单位;同时,对可能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症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相继认定了两批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产品,社会反响良好。
但是,网络文化管理工作仍不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

  一是观念不适应。当前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管理观念不适应造成的。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存在与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目前我们的管理理念还不能有效适应这一重大变化,很多做法和思路依靠的还是过去的经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对网络文化的管制实践中,已经逐渐摸索出一些符合社会发展现实、满足受众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实现管制的成功经验。这方面的成果值得参考和借鉴。

  二是立法滞后。尽管我国出台了上百个有关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但总体上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支持,很多领域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以网络中的博客为例,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博客管理的法律规范,是将博客言论视为作者自己在互联网这个载体上的日记,还是将其纳入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有待加以明确。

  三是行政措施欠规范。在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制工作中,目前普遍大量使用行政管制的手段,缺少法制管理手段。当前亟待规范行政手段,将行政手段与法制手段有机结合,以法制手段促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是技术准备不足。由于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这使依法实施技术管制时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计算机硬件方面的中央处理器、内存条、硬盘、显示器到软件方面的桌面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搜索软件,国内水平跟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不小。技术准备不足的直接结果之一是管制技术的不成熟,管制盲区大量存在,严格制约管制效果。

  五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一些商业网站缺少社会责任感,为吸引眼球纷纷在娱乐节目和社会新闻上大做文章,八卦新闻、虚假报道或有偿新闻充斥其间。

  随着目前网络文化中不健康内容的泛滥,传统文化内容与形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当前市场上公开发行的网络小说,内容中有符号语言的书籍非常多,有的图书还附有“网络语言小词典”。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副院长韩非认为,这些网络“符号文化”是对传统语言文学的一种挑战,人们将那些长期不接触传统文化、上网成瘾的青年人称为“隔离一代”。

  在网络文坛,亦真亦幻的网络小说流行一时,其内容与写作手法都突破了传统文学的创作理念。上海市新闻办副主任徐世平认为,由于网络文化的颠覆效应,正出现一批传统文化的“零接触群”,而这些传统文化的“隔离一代”多为年轻人。

  专家指出,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正在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取向。最近有一款叫“人品计算器”的软件在网上流行,把某一公众人物输入,网上就会告诉其人品得分。

  管理和防范四大重点

  针对网络文化越来越突出的开放性、动态性和自由性特征,有关专家提出,要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创新。

  实现信息安全。上至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信息安全,下至每个家庭上网电脑的信息安全,都经常受到不法侵害。信息安全首先是互联网站的信息安全,这是整个网络信息安全的基础。网站信息安全的主要任务是抵御黑客攻击;对上网信息的把关,防止涉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当的信息上网;网络建设中的安全,要防止网络的关键设备、关键系统和关键环节由国外公司完全控制;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目前我国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主板、操作系统以及高端网络等设备多数靠国外引进,必须建立一套完整、适用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产品的安全性测评认证制度,使进口设备和软件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传播。目前,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图谋利用网络文化加剧渗透。就我国而言,不法信息主要包括:在互联网上通过自设的网站或网页或以向别人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制造各种政治谣言、捏造并散布诋毁和污蔑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虚假事实,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以此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利用互联网联络邪教组织成员抗拒政府关于取缔邪教的决定,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等。

  禁止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传播。要把色情、暴力等反人类普遍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标准的内容,列为社会秩序管理的重点对象。应禁止宣传暴力的信息传播,同时,对于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在网上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行业中介服务,发布淫秽色情广告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淫秽小说、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等,要有效禁止。

  禁止侵害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信息传播。禁止侵害人身权利和侵害财产权利的信息传播。其主要内容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例如利用互联网散布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言论、文字、图画或者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的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公布他人的隐私、滥用网民的个人资料等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姓名权的,例如盗用他人的姓名用以牟利或者将他人照片进行加工、嫁接,用于商业经营或者从事色情等非法活动。

  探索创新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要以管制理念创新为先导,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迈上新台阶。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化管理对象的复杂化,网络文化的多样化以及社会问题的网络化、舆论斗争的国际化,都给传统的管制方式方法带来强烈冲击,传统的管制理念已严重不适应形势需要。为此,一是既要正视网络文化中出现的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又不能因噎废食,要顺应时代潮流,看到网络文化在社会进步中积极的一面。二是要破除只堵不疏或只疏不堵的片面观念。充分认识我国社会日益多元化的特征,充分认识网络文化的传媒功能、娱乐功能和诉求表达功能的基本属性,对危害国家信息安全、色情暴力的有害内容毫不含糊坚决依法封堵;对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大力倡导,对无益无害的网络文化不鼓励可允许存在。将堵与疏灵活运用。三是要破除部门利益,树立一盘棋的观念。要站在发展先进文化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来思考促进网络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二要以健全法律为基础,推进立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3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与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相比,法制建设滞后相当突出。为此,一是提高立法质量,把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纳入到国家整个法制建设的框架思考设计中;二是跟踪网络文化的最新动态,加快立法进程,改变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足或无法律依据的窘况,注意立法的完整性。

  三要以“三网合一”为突破口,带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制效率。目前我国的卫星电视、通信和互联网之间融合程度相当低,各自都有一批运营商,并且相互之间很少开展大规模的合作,这种情况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就我国技术发展的现有水平而言,已经具备实现“三网合一”的条件。广播电视部门可以利用光纤广播电视信号,同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通信服务;而互联网和通信部门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跨领域经营。通过相互间不断的融合,加强媒体间的竞争,可以促进我国新兴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也能帮助国内企业尽快形成竞争优势。

  一些专家建议,要以“三网合一”改革为突破口,加大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力度,应该把互联网的管理放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成立一个跨部委的国家管理机构,避免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权限不清,避免多头体制导致的产业管理与意识形态管理脱节等问题。

  四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首先,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当前需要做的工作包括设立通讯传播技术委员会和自律委员会,从专业层面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划分管制主体和管制对象的职责、权限,厘定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以自律的方式对缺乏职业道德的传播行为加以警诫和处罚,以专业的参考对违法传播提供处罚依据。其次,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奖励举报等措施,及时查处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第三,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使尊重专业指导体现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法、行政、技术以及自律等。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2007年第8-9期)

网络文化的安全命题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


  全球勃兴的互联网,正在推动全球范围内的产业革命、文化创新和社会变革,把人类从工业社会带向信息社会,成为保持和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从互联网的特性来看,它既是一个重要的技术平台,具有通讯功能,同时也具有广而播之的媒体功能;既有产业属性,也有意识形态属性。

  网络文化通常是指网络中以文字、声音、图像等形态表现出的文化成果,主要包括网络新闻、动漫、网络视频和音乐、网络文学、论坛等。在我国,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文化载体,年轻一代对其依赖性正在超过影视、文艺、书籍等传统文化载体。发展我国的互联网产业,需要充分发挥其宣传教育作用,又尽力使其对国家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我国网络文化发展三个特点

  网络文化在我国的发展中,既有着与一般网络文化相同的地方,也有着自己的特点。

  传媒功能、娱乐功能、民意表达功能突出。据有关调查统计,我国互联网用户以获取信息及休闲娱乐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单纯以学习作为上网目的的很少,把学术研究作为上网最主要目的的就更少。2006年的调查统计,浏览论坛或参与讨论的有43.2%。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网民结构的特点。目前我国网民中18岁至50岁的中青年占819%,这部分人群是我国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群体,对新闻信息需求较大,关注时事政治和国计民生。30岁以下的网民占722%,这部分人群在网上最为活跃,追求新奇刺激,对娱乐服务的需求较大。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到12%,有较强表达意愿、缺乏有组织表达渠道的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占13.8%,表达意愿和表达能力都比较强的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学生分别占74%、289%、362%。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92%,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占66%,文化水平相对较高而收入相对较低的一些年轻网民,有发言能力,也有不满情绪,观点往往偏颇。

  网络文化更加多元、多样、多变。网络文化的生产者、提供者多元,既有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的组织行为,也有大量社会成员的个体行为;既有专业人员和机构,也有普通人。发展动力多元,既有技术创新的推动、利益的驱动、需求的拉动,还有个人表现欲和个性张扬的助动。网上热点形成快、转移也快,话题不断变化,新奇、张扬、刺激往往导致网上文化热点及热点现象、热点人物的多变和快变。网络文化的多样性,也决定了网络文化体裁多样、表现形式多样。网上离经叛道、怪异另类等文化现象比现实社会生活中表现得更多,网上求同和求异并行发展,个性更加鲜明,差异更加细化,群体更加丰富。现实生活中不能容忍的现象,在网上都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宽容,高雅与低俗同在,传统与另类共生。

  网络文化与现实生活互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思想观念和社会心态的重大变化,在互联网上都有所反映;人们的自主意识、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普遍增强;浮躁、失衡、焦虑、空虚、郁闷、偏激等心态有所表现。一些人借助网上的隐匿性展现了许多现实社会中难以实现的理想、难以表达的观点、难以宣泄的情绪和难以彰显的个性。网上网下的舆论场相互作用,一些活动和现象相互延伸、相互影响。社会生活中的不良情绪和错误主张,在网上加以放大,很容易成为社会矛盾的催化剂和倍增器。

  网络文化发展三大趋向

  专家认为,在今后若干年,网络文化的开放性、动态性和自由性趋向将更为突出:

  网络文化体系的开放性将进一步凸显。对网络文化进行专门调研的北京邮电大学教授李钢认为,网络文化融合了不同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特征,人类的文化交融将在网络中得以实现。同时,由于信息在网上的自由流动,也使网络文化成为“不设防”的文化形态,这种网络文化的开放性日益凸显,随之带来的文化扩张、文化入侵、文化安全的挑战也将日益严峻。

  网络文化内容的动态性将进一步增强。未来几年,网络信息更新与传递迅速加快,必将影响各种风俗时尚与社会热点不断发生变动,这使得网络文化具有极大的不可控性。据上海市互联网研究中心调查,网络对现实社会“动员力”的不可控性,增加了社会管理的成本。在全国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中,有规模并在社会上造成重大影响的几乎都同互联网有关。

  网络文化主体的自由性将进一步加大。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刘良海说,网民是网络文化主体,可以在任何一台电脑上创作发布自己的文化成果,加之自己的虚拟身份,其文化活动不像在现实中那样受到过多限制和约束。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必将进一步加大网络文化主体的自由性,这种自由性的加大将给我们的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增加难度。

  现行网络文化管理仍然滞后

  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不适应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的一系列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继续大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任务十分紧迫。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06年底,我国内地网民已达137亿,与200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600万人,同比增长234%。也就是说,目前每10个中国人中,就有1个是网民。

  网络已成为许多百姓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针对网络文化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取得了初步进展:一是初步摸索出网络文化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了信息产业、公安、新闻宣传等各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二是“网络文化产业”建设开始迈出步伐,特别是实施民族游戏精品工程、筹建“国家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以及开展动漫游戏等相关数字娱乐产业的培训、研发、产业孵化与国际合作等举措取得进展。三是净化网络游戏、保护知识产权反响积极。2005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组成了净化网络游戏工作联席会议,在当年的网络游戏集中净化行动中,文化部先后查处了三批52个违法游戏及相关运营单位;同时,对可能诱发网络游戏成瘾症的游戏规则进行技术改造,相继认定了两批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产品,社会反响良好。
但是,网络文化管理工作仍不能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

  一是观念不适应。当前我国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管理观念不适应造成的。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的文化存在与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目前我们的管理理念还不能有效适应这一重大变化,很多做法和思路依靠的还是过去的经验。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在对网络文化的管制实践中,已经逐渐摸索出一些符合社会发展现实、满足受众需求,又能最大限度实现管制的成功经验。这方面的成果值得参考和借鉴。

  二是立法滞后。尽管我国出台了上百个有关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但总体上还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支持,很多领域处于一种无法可依的状态。以网络中的博客为例,目前还缺乏专门针对博客管理的法律规范,是将博客言论视为作者自己在互联网这个载体上的日记,还是将其纳入电子公告服务管理,有待加以明确。

  三是行政措施欠规范。在对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管制工作中,目前普遍大量使用行政管制的手段,缺少法制管理手段。当前亟待规范行政手段,将行政手段与法制手段有机结合,以法制手段促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健康发展。

  四是技术准备不足。由于互联网的核心技术掌握在西方发达国家手中,这使依法实施技术管制时常常心有余而力不足。从计算机硬件方面的中央处理器、内存条、硬盘、显示器到软件方面的桌面操作系统、文字处理软件、图形图像处理软件、搜索软件,国内水平跟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差距不小。技术准备不足的直接结果之一是管制技术的不成熟,管制盲区大量存在,严格制约管制效果。

  五是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一些商业网站缺少社会责任感,为吸引眼球纷纷在娱乐节目和社会新闻上大做文章,八卦新闻、虚假报道或有偿新闻充斥其间。

  随着目前网络文化中不健康内容的泛滥,传统文化内容与形式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

  当前市场上公开发行的网络小说,内容中有符号语言的书籍非常多,有的图书还附有“网络语言小词典”。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院副院长韩非认为,这些网络“符号文化”是对传统语言文学的一种挑战,人们将那些长期不接触传统文化、上网成瘾的青年人称为“隔离一代”。

  在网络文坛,亦真亦幻的网络小说流行一时,其内容与写作手法都突破了传统文学的创作理念。上海市新闻办副主任徐世平认为,由于网络文化的颠覆效应,正出现一批传统文化的“零接触群”,而这些传统文化的“隔离一代”多为年轻人。

  专家指出,网络文化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正在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取向。最近有一款叫“人品计算器”的软件在网上流行,把某一公众人物输入,网上就会告诉其人品得分。

  管理和防范四大重点

  针对网络文化越来越突出的开放性、动态性和自由性特征,有关专家提出,要把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真正落到实处,实现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创新。

  实现信息安全。上至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信息安全,下至每个家庭上网电脑的信息安全,都经常受到不法侵害。信息安全首先是互联网站的信息安全,这是整个网络信息安全的基础。网站信息安全的主要任务是抵御黑客攻击;对上网信息的把关,防止涉密的或者其他不适当的信息上网;网络建设中的安全,要防止网络的关键设备、关键系统和关键环节由国外公司完全控制;信息技术产品的安全,目前我国计算机中央处理器、主板、操作系统以及高端网络等设备多数靠国外引进,必须建立一套完整、适用的信息安全技术和信息安全产品的安全性测评认证制度,使进口设备和软件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禁止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传播。目前,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的图谋利用网络文化加剧渗透。就我国而言,不法信息主要包括:在互联网上通过自设的网站或网页或以向别人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制造各种政治谣言、捏造并散布诋毁和污蔑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虚假事实,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以此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或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利用互联网联络邪教组织成员抗拒政府关于取缔邪教的决定,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等。

  禁止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传播。要把色情、暴力等反人类普遍价值观念和社会道德标准的内容,列为社会秩序管理的重点对象。应禁止宣传暴力的信息传播,同时,对于建立淫秽网站、网页,提供淫秽站点链接服务,在网上提供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行业中介服务,发布淫秽色情广告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淫秽小说、书刊、影片、音像制品、图片等,要有效禁止。

  禁止侵害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的信息传播。禁止侵害人身权利和侵害财产权利的信息传播。其主要内容有: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例如利用互联网散布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言论、文字、图画或者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虚假的事实,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公布他人的隐私、滥用网民的个人资料等等。侵害他人肖像权、姓名权的,例如盗用他人的姓名用以牟利或者将他人照片进行加工、嫁接,用于商业经营或者从事色情等非法活动。

  探索创新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要以管制理念创新为先导,推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迈上新台阶。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网络文化管理对象的复杂化,网络文化的多样化以及社会问题的网络化、舆论斗争的国际化,都给传统的管制方式方法带来强烈冲击,传统的管制理念已严重不适应形势需要。为此,一是既要正视网络文化中出现的一些不容回避的问题,又不能因噎废食,要顺应时代潮流,看到网络文化在社会进步中积极的一面。二是要破除只堵不疏或只疏不堵的片面观念。充分认识我国社会日益多元化的特征,充分认识网络文化的传媒功能、娱乐功能和诉求表达功能的基本属性,对危害国家信息安全、色情暴力的有害内容毫不含糊坚决依法封堵;对健康有益的网络文化大力倡导,对无益无害的网络文化不鼓励可允许存在。将堵与疏灵活运用。三是要破除部门利益,树立一盘棋的观念。要站在发展先进文化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对待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来思考促进网络文化的发展和繁荣。

  二要以健全法律为基础,推进立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提高。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30多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但与网络文化的迅猛发展相比,法制建设滞后相当突出。为此,一是提高立法质量,把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纳入到国家整个法制建设的框架思考设计中;二是跟踪网络文化的最新动态,加快立法进程,改变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法律依据不足或无法律依据的窘况,注意立法的完整性。

  三要以“三网合一”为突破口,带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管制效率。目前我国的卫星电视、通信和互联网之间融合程度相当低,各自都有一批运营商,并且相互之间很少开展大规模的合作,这种情况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化的建设和管理。就我国技术发展的现有水平而言,已经具备实现“三网合一”的条件。广播电视部门可以利用光纤广播电视信号,同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和通信服务;而互联网和通信部门也可以利用自己的优势开展跨领域经营。通过相互间不断的融合,加强媒体间的竞争,可以促进我国新兴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也能帮助国内企业尽快形成竞争优势。

  一些专家建议,要以“三网合一”改革为突破口,加大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力度,应该把互联网的管理放在一个更高的层面上,成立一个跨部委的国家管理机构,避免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权限不清,避免多头体制导致的产业管理与意识形态管理脱节等问题。

  四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设。首先,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当前需要做的工作包括设立通讯传播技术委员会和自律委员会,从专业层面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划分管制主体和管制对象的职责、权限,厘定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以自律的方式对缺乏职业道德的传播行为加以警诫和处罚,以专业的参考对违法传播提供处罚依据。其次,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奖励举报等措施,及时查处传播有害信息的网站。第三,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使尊重专业指导体现在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立法、行政、技术以及自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