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创新发展理念 打造“双创”新引擎

 

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习近平同志指出:“必须把发展基点放在创新上,通过创新培育发展新动力、塑造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的“双中高”目标、打造发展新引擎的迫切要求。
“双创”有利于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双创”是创新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深入推进“双创”,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潜能、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有利于践行创新发展理念。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中,创新发展居于首位,处在国家发展全局核心位置。“双创”实现了“众、创”结合、改革创新结合,能调动大众的创造性,使“草根”和精英、企业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汇聚成创新洪流。推动“双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是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培育发展新动能、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的重大举措。
有利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双创”正在汇聚倒逼改革之力,促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深入推进。企业家要大显身手,创业者要施展抱负,大众创新活力要不断释放,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把该放的权放到位,把该营造的环境营造好,把该制定的规则制定好,为创新创业“清障搭台”。“双创”推动政府提供充裕的公共产品、优质的公共服务,有利于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体制机制改革,让经济社会生活的每个细胞都活跃起来。
有利于加快发展动能转换。新常态下,完成经济“调速不减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任务十分艰巨。“双创”对结构调整具有双重作用:既能产生一批新产业、新业态,又能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既是小微企业成长之路,又是大企业兴盛之道。深入推进“双创”,形成小企业“铺天盖地”、大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对于培育增长新动力、打造转型新引擎具有引领意义。
有利于实现共享发展目标。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是共享发展的要求,也是“双创”的本质内涵。“占小善者率以录,名一艺者无不庸”。“双创”是机会公平、权利公平的具体化,让每个人都有全面发展的机会,充分释放内在潜力,通过自身奋斗获得上升通道。“双创”在实践中促使一大批“草根”创业者脱颖而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有利于加快社会纵向流动,调节“一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赢。
“双创”增强了攻坚克难信心
经过两年实践,“双创”发挥多重功用,取得积极进展,有力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增强了我们攻坚克难的信心。
经济增长的稳定器。2015年,在世界经济低迷和金融市场动荡的情况下,我国经济增长率保持在6.9%左右,尤其是就业比较充分,其中“双创”起了重要支撑作用。2015年,全国日均新登记企业1.2万户,每分钟诞生8家公司,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2015年,中关村示范区新创办科技型企业2万多家,同比增长23%,对北京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0%左右。
结构优化的传动器。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双创”支撑平台,使创新资源配置更灵活、更精准,凝聚大众智慧,形成内脑与外脑结合、企业与个人协同的创新格局。2015年,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比规模以上工业快4.1个百分点。“双创”与国企改革结合,促进了大企业创新内部生产、管理和组织方式,加快企业资源对员工的内部开放和向全社会的外部开放,与小企业实现更好对接。海尔等企业引入平台思维,从内部开展人人创客、裂变创业等尝试,带动了企业转型。
职能转变的助推器。“双创”促使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近两年,中央出台了20多份促进创新创业的文件,各地区各部门出台了2000多项配套政策,持续为“双创”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了市场活力。两年来,国务院取消下放的337项行政审批中,2/3与创新创业有关。2016年伊始,国务院决定再取消150多项审批事项,便利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促进就业,方便群众办事;取消10余项束缚创新创业的部门行政许可。
就业稳定的调节器。就业关乎民生大计,关乎个人尊严与社会公正。开展“双创”以来,新增市场主体吸收了大量就业,使我国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保持了就业稳定。创新创业者既有大学生,也有农民工;既有“洋海归”,还有“农海归”。2015年底,全国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达2.8亿,同比增加3100多万。2015年第四季度新设小微企业周年开业率达70%,已开展经营的79%实现创收。“双创”使“一次分配”更合理,探索出中国特色的众人创富、劳动致富之路。
地方活力的催化器。“双创”调动地方大胆探索的积极性、主动性。北京注重“集聚创新、升级扩围”,将建设全长7.2公里的“升级版”创业大街,形成一批创新创业、科技金融、文化创意等新业态集聚区和产业集群。上海注重“全球人才、双自联动”,吸引国际化与创新型优秀人才;发挥自贸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叠加优势,成立“众创空间联盟”,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深圳注重“鼓励草根、发展创客”,力争打造成创客云集的国际创客中心。天津注重大企业帮扶小企业,空港经济区创新创业中心已有多家小企业与大企业对接,获得市场订单。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双创”在深入推进过程中,还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一是理念有待更新,思想还需解放。有的领域受惯性思维和局部利益束缚,管得过多过细,不愿放开放宽,理念落后于实践。二是政策落实有待加强,体制内力量仍需激发。“双创”政策不少,但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够强,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带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三是创新创业有待协调推进,与实体经济结合还需加强。实践中还存在新创企业运营比例不高、与实体经济结合比例不高、优质创新创业比例不高现象。四是“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步入深水区,“双创”生态有待改善,创新创业的各种审批要件多、耗时长。这些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点所在。
丰富内涵、综合施策,深入推进“双创”实践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处在发展方式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期,要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一结构性改革激发全社会创造力、打造发展新引擎。为此,应及时总结经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制度环境,对标国际一流,更加注重“众、创”结合,更加注重与实体经济结合,更加注重激发创新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更加注重发挥大型企业和科研院所的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集众智、合众力”。
强化“众、创”结合,焕发亿万人民的创造活力。“双创”蕴含着人民创造历史的唯物史观,蕴含着“强由民力,财由民出”的历史智慧。我国是人口大国,亿万人民一旦成为创新驱动的主力军,就可把第一人口大国、第一制造大国的优势结合起来。我国产品种类非常齐全,商品与服务小类更是不计其数,如果每一小类有5—10人创新创业,那就是数以千万计的就业,就会带来“众”“创”结合,产生持久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
深化“双创”认识,提倡三种精神。一是创新精神。世界上的创新强国中,从技术工人到管理阶层,从小微企业到大型企业,都有很强的创新意识,所以长期处于国际分工的高端。我们要发挥各个阶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汇聚强大的创新能量。二是企业家精神。企业家对寻求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创造新模式最敏感。我国改革开放造就了一大批企业家,推进“双创”还需要更多的企业家大显身手。三是“工匠精神”。追求产品细节和质量的“工匠精神”,本身就是万众创新的体现,有利于“双创”提质增效。发挥“工匠精神”,要把更多创新创业引导到制造业与实体经济,形成具有“工匠精神”的企业集群。
用好“双创”支点,盘活现有资源。一是“以大带小”,大型企业开放自身技术、产能、专业服务等,为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提供支持,实现“大小双赢”。二是“以强带弱”,高校和各大科研院所发挥带动作用,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三是“以新带旧”,利用“互联网+”催生的资源配置、生产组织、用户直接参与等新模式与传统产业交融,带动传统产业向柔性化、智能化、专业化发展,实现转型升级。
借鉴国际经验,推动开放式创新。一要吸引更多国际人才。对比创新强国,我国在体制活力、人才集聚、开放水平等方面差距明显。据统计,外国出生的人口只占美国总人口的14%,而他们获得的美国创新专利却占总量的1/3。多数西方发达国家都有吸引国际人才的特殊政策。我国要形成“多种肤色、多种语言”集聚创新的局面,必须大胆引进外国人才。二要用高水平开放推动高难度改革。更加主动地推进政府采购协定、自贸区、投资协定等高水平开放,强化国内规制,注重与国际对标,创造国际一流的创新环境。三要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放管服”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权力标准化、服务高效化、信息共享化、办事简约化,卸下“管制负担”,去掉繁文缛节,运用“互联网+”,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监管上要允许试、允许闯,最大限度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