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我校再次荣获“江苏省文明校园”称号               党委宣传部供图    

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校园)的决定》(苏文明委【2016】10号),对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我校顺利通过复查审核,再次被授予“江苏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江苏省文明单位是由省委省政府、省文明委批准并命名、表彰的先进集体,受表彰单位均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精神文明创建方面成绩突出、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认可度较好的单位。

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全校师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贯穿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取得了显著的建设成效。

(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