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 兼职宣传员队伍工作及管理办法

 南京财经大学

兼职宣传员队伍工作及管理办法

南财党宣字[2017]11号 

南京财经大学兼职宣传员队伍是学校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的基础力量,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学校内聚人心、外塑形象、氛围营造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兼职宣传员的工作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遴选与推荐

兼职宣传员由各部门、二级单位择优遴选产生,并向党委宣传部推荐。

兼职宣传员遴选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能较好的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2、热爱宣传工作,乐于从事新闻报道工作,具有较高的新闻敏感性;

3、熟悉本单位教学、科研及学生工作等,工作责任心强;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兼职宣传员名单确定后,如因工作调整等客观原因产生人员变动,各部门、二级单位应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出变更。

二、工作职责

1、配合二级党组织积极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宣传学校党政的决策部署;

2、做好本单位重大活动、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典型人物和事件的宣传报道工作,认真撰写稿件并向新闻网后台上传;

3、积极为学校外宣工作提供素材和通讯稿件,为外宣进校园提供扎口的宣传服务;

4、根据主题校园文化活动要求,配合本单位提交策划、组织活动、进行总结;

5、及时反馈与学校相关的网络舆情,积极参与网络评论引导;

6、配合做好校园文化宣传设施的规范管理,做好本单位宣传橱窗的内容上报、更新和维护等;

7、负责本单位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8、协助做好年度精神文明考核的材料报送工作及报刊征订、宣传思想和形势政策学习资料发放等工作;

9、积极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相关培训;

10、做好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宣传工作。

三、培训与激励

党委宣传部定期举行兼职宣传员培训会,根据工作需要,每学期开展2次专题培训,内容包括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新闻舆论等。每年评选出年度“十佳宣传单位”、“优秀宣传员”、“优秀通讯员”等并进行奖励。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