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6号),坚持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学校发展正确方向,扎实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扎实推进有特色高水平财经大学建设,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深刻领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1.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是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发展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事关办什么样的大学、怎样办大学和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事关党对高校的领导,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我校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思想政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全球化、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不同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社会思潮多元多样多变。特别是境内外敌对势力加大对高校意识形态渗透力度,同我争夺阵地、争夺青年、争夺人心的斗争日趋激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些二级单位对思想政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学术轻思想政治工作、重科研轻课堂教学等现象,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对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不够,针对性、实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与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有待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课堂和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协同育人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建设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全校上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抓好各方面基础性建设和基础性工作,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必须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必须坚持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学生成长规律,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更好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健康发展。
二、大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切实抓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教育,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推进马克思主义青年菁英人才学校建设,落实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行动计划,加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力度。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与信仰对话”“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把实现个人价值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统一起来。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党组织
5.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践行者。充分利用我国改革发展的伟大成就、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活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公祭仪式等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学生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国家安全教育、科学精神教育,纳入日常课程体系。积极选树典型,开展“南财之星”“我最喜爱的老师”“南财好青年”等评选表彰,举办国奖学子先进事迹巡讲会、杰出校友成长经历分享会、“我的青春故事”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团委、各二级党组织、校友会
6.强化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加强大学生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邀请社科名家进校园、进课堂,在大学语文公共课及法学、新闻等专业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组织大学生学习中华文化重要典籍,探索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课程。深化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继承革命传统,传承文化基因。积极开展“一院一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礼敬中华”“高雅艺术进校园”“廉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精心打造“南财论坛”“人文时政讲坛”等校园文化品牌,组织开展“挑战杯”等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开展演讲赛、辩论赛及文艺体育比赛等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提升校园文化内涵建设。大力弘扬“自谦、自信、务实、超越”的校训精神,充分发挥校史校训校歌等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推进校园环境美化亮化工程及人文景观建设,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校优良传统等浓缩固化,利用雕塑、标语、文化墙、宣传栏、报栏等,宣传校园文化优秀成果,展示优秀人物风采,凝练学校特色文化,发挥文化的熏陶和育人作用。
牵头部门:宣传部、团委
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后勤保障处、各二级党组织
7.强化社会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挖掘学校和社会两种资源,打造好校内和校外两个基地,为大学生参加实践活动创造条件。坚持课内与课外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建立健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实践、科技文化与技能、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读书活动、演讲沟通、综合写作、参加讲座等第二课堂模块建设。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运行。以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为重点,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同时开设创业实验班。以创业类大赛、创业沙龙、创业集市等为载体,大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实践、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等平台的实践、孵化、示范功能,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科研活动中的社会调研,参与产业化科研项目,完善科教融合、校企联合等协同育人模式。推动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习实训。增强军事训练实效,强化学生国防意识。加强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鼓励更多大学生应征入伍。利用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功能。
牵头部门:团委、教务处
责任部门:团委、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科研处、各二级党组织
8.强化学生工作服务育人。进一步提高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水平,关注学生实际需求,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成才观、就业观、创业观。完善“奖、贷、勤、助、补、减、免”为一体的多样化资助体系,提高学生精准资助水平,把经济资助与励志教育、感恩教育有机结合,努力实现受助学生“受助—自助—助人”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着力构建集“教育、咨询、干预、研究”为一体,“学校—学院—班级—宿舍”联动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心理危机干预和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理工作机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心理健康教育生均支出每年不低于15元。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健全常态化学风建设机制,落实全员育人理念,加强部门协同配合,推进舍风、班风和考风建设。加强全体学生学业指导和学习困难学生学业帮扶工作,激发学生成人成才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努力做到就业指导服务精准化、个性化、全面化。加强校企合作,开拓就业市场,做好就业帮扶,完善就业反馈机制,提高学生的就业层次和就业质量,积极引导毕业生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加强政策宣传,做好教育引导,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指导活动,完善优化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推进学生事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探索服务学生个性化成长的教育管理服务新模式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载体。
牵头部门: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部、团委、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财务处、各二级党组织
9.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互联网思维,大力拓展并建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新载体新阵地,持续推动思想政治工作传统优势同信息技术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加强学校官网主页、新闻网、专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网络教育和服务功能。制作传播贴近大学生特点和需求的新媒体内容产品,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亲和力、吸引力。加强网络思想文化建设和网络文明素养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文明、健康、守法的网络行为习惯。加强网络信息员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积极吸纳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骨干参加网络评论引导,每学期开展网评员业务培训,形成反应灵敏、高效畅通的网上舆情收集反馈教育引导机制。加强师生的网络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坚守底线思维。建立完善学校与宣传、教育、网信、公安、通信等部门之间的网络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网上不良信息。
牵头部门:宣传部、团委
责任部门:宣传部、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人事处、科研处、各二级党组织
10.发挥团学组织和学生社团作用。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共青团各项工作和活动之中,创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的载体和方式,推进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加强学生会、研究生会自身建设和工作指导,增强工作活力,推进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广大学生成长发展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引导、服务和联系,开展学生社团星级评定和社团活动资助立项答辩,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加强对学生理论社团的建设与管理,更好地发挥学生理论、学术社团的带动作用。实行大学生社团登记和年检制度,配备专门指导教师,规范日常活动,促进有序发展。扎实推进“磐石工程”,不断推进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
牵头部门:团委
责任部门: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各二级党组织
三、切实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11.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培养造就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建立中青年教师社会实践和校外挂职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强化青年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注重老教师的传帮带,增强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担当。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或学业导师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加强对党政管理人员、教学教辅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等的教育、培训与管理,增强他们的育人意识和能力,调动他们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牵头部门:宣传部、人事处
责任部门:宣传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后勤保障处、离退休工作处、各二级党组织
1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学术道德特别是学术诚信教育,引导教师成为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践行者。积极构建教育、宣传、监督、评聘、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教学名师、本科优秀教学教师等评选,积极选树教书育人楷模。在教师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课题申报、岗位聘任(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等方面,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对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教师,经查实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人事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工会、宣传部、科研处、各二级党组织
13.完善教师考核管理服务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教师资格和准入制度。完善教师评聘考核体系,在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职称)评聘、评奖评优中,把思想政治表现和课堂教学质量作为首要标准。增加课堂教学权重,引导教师将更多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上。完善外籍教师和海外人才引进使用管理办法。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热情关心教师学习、工作、生活和心理,积极帮助解决他们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方面的合理诉求与实际困难。
牵头部门:人事处、教务处
责任部门:人事处、教务处、评估办公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工会、各二级党组织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
14.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创新,提高教师素质,创新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吸引力、说服力、感染力。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题式、研讨式、案例式教学,倡导集体备课和名师引领,组织评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学案例、教学课件,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组织教学研讨。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梦、法治中国、绿色中国、腾飞中国等主题,及时开发适合新兴媒体传播的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微课等。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建立一批相对稳定的教学基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部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宣传部
15.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支持保障措施。加强和规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机构建设,严格按照要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落实学分。加强培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和实践成果。重点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课程建设和师资培训。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定期进课堂听课,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依照相关要求,按全部在校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的标准列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培养培训费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待遇,确保教师收入不低于全校教师平均水平。
牵头部门:教务处、人事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财务处
16.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按照国家和省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标准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强化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的基础支撑。围绕省重点学科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力度。加强研究生学位点建设,注重研究生培养过程,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凝练学科方向,完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支持培养计划,建设一支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协作意识强、在江苏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学科梯队。推动与地方党政部门共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建设的水平。积极组织哲学社会科学专家队伍,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牵头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
五、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育人功能
17.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推进国家“双一流”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着力打造具有学校特点、江苏特色、国内一流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和国内有一定影响的研究团队。依托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发挥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的作用,整合优质资源,组织开展多学科、跨领域的协同研究。出台系列文件政策,实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制度,培育建设具有较高水平和较大影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服务平台。
牵头部门:科研处、研究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科研处、研究生工作部、教务处、相关学院
18.规范学术评价标准与教材选用工作。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坚持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术评价。健全科研成果评价办法,规范学术评价方法,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健全优秀成果评选推广机制,加大优秀成果推介力度。提高学校学术委员会建设水平,把政治立场和思想政治表现作为遴选成员的底线要求,在校党委领导下发挥好学术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教学目录,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学校党委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导向和质量把关,规范教材选用,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处理。
牵头部门:科研处、教务处
责任部门:科研处、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学院
19.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加强南京财经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实施“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学术成果培育计划”,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新型智库”建设,以“国字头”品牌建设、省重点学科建设、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基地平台建设为抓手,催生一批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结合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思路,形成科研成果转化机制,提升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地方社会经济的能力。组织开展名师大讲堂、理论名家社会行等活动,编写社科普及读物与社科年鉴等,积极传播科学理论。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走出去”,支持专家学者围绕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及全球性重大问题开展中外合作研究,向世界传播中国好声音,讲好江苏故事。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经济学、新闻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中青年教师的科研扶持力度,在项目申报、专著出版等方面实行倾斜,鼓励申报社科理论骨干培养计划。按照“333工程”“青蓝工程”“六大人才高峰”等各类人才培养要求,加大对中青年社科理论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
牵头部门:科研处、人事处
责任部门:科研处、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学院
六、加强对课堂教学和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建设管理
20.加强对课堂教学的建设管理。落实课程体系和教育教学创新计划,面向全体学生开设提高思想品德、人文素养、认知能力的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充分发掘和运用各学科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运用科学思想和知识体系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完善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强化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学督导听课制度。强化教学纪律约束与惩处机制,坚持课堂讲授守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所有教育教学活动都不得出现违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违背宪法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等言行。
牵头部门:教务处
责任部门:教务处、宣传部、各二级党组织
21.规范管理校园思想文化阵地。加强对各类思想文化阵地的规范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读书会、学术沙龙等的引导和管理,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宣传部落实审批,严格“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加强国际会议规范管理,举办各类国际会议均需严格执行审批规定。加强对境外课题与合作项目等管理。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严把成果发布出口关。加强对校报、校刊、横幅、板报、橱窗、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校内舆论阵地及出版社的规范管理。加强图书馆订购境外书报刊和学术文献数据库、接受捐赠的境外出版物的管理。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统战部、人事处、科研处、图书馆、各相关学院、科研院所
22.坚决防范和抵制校园传教。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和发展教徒,严禁在校园内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自觉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积极创造条件在生活学习就业心理等方面关心帮扶少数民族学生。坚决制止宗教暴力恐怖极端思想传播,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对高校进行的渗透。加强对涉宗教留学人员的教育引导。在外籍教师聘用协议中要明确严禁校园传教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校园传教行为的一律解聘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牵头部门:宣传部
责任部门:宣传部、保卫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七、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
23.配齐建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学院至少配备1名专职组织员。其中,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配备研究生辅导员,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指派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位学生选聘学业导师,积极选聘校内名师兼职担任辅导员或学业导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配足配强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000的比例配备专职心理咨询教师。鼓励德才兼备的专家教授参与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任职准入制度,把政治立场作为教师聘用的首要标准。新任教师原则上必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具备相关专业博士以上学位。对政治素质、理论素质、教学水平达不到相应课程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予以解聘或岗位分流。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离退休工作处
24.强化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培训。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落实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选调重点培养、结对帮扶提升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做好二级党组织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党支部书记等培训。推进落实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做好优秀辅导员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和省级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遴选工作,积极参加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开展心理咨询师专题督导及心理辅导员、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等培训。
牵头部门:党校、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党校、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组织部、宣传部
25.健全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奖惩机制。明确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和党务工作队伍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探索职务职级“双线”晋升办法和保障激励机制,实行职务(职称)评审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开展“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及优秀辅导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评选表彰。在相关人才工程遴选与职称评审中,向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倾斜。凡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要坚决调整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或党务工作队伍。
牵头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
责任部门:人事处、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八、加强和改善学校党的领导
26.发挥校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学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事、作决策、保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校长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明确1名校党委副书记或副校长主要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由党委常委担任。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牢校园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带群建,把党的工作融入群团组织活动之中,引导他们发挥联系服务、团结凝聚师生的桥梁纽带作用。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
27.强化二级学院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充分发挥学院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学院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好、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配学院党组织书记和院长。推行党政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党员院长一般应同时任党组织副书记,党员副院长一般应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院长一肩挑的,可配备1名专职常务副书记。明确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对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负有共同责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规范完善学院党组织会议,健全学院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和议事决策水平。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各二级党组织
28.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加强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特别是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支部工作标准》,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优化党支部设置,在按学院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教工党支部,按专业、年级或高年级班级等设置学生党支部的基础上,探索依托课程、学科、实验室、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选优配强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注重从组织管理突出、热心党务工作、群众威信高的教学科研骨干中选拔教工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明确党支部书记职责、待遇,定期开展轮训。严格党支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督促指导党支部按期换届,加强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每年进行摸底排查,对班子不强、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发挥作用的坚决限期整顿转化。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各二级党组织
29.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贯彻《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若干规定》,注重政治合格、持续培养,端正师生入党动机,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南京财经大学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大学生党员发展的重要渠道。重视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组织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各二级党组织
30.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来抓,组织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校党校、分党校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党员(含预备党员)多层级培训体系。深入实施教师党员先锋工程,持续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系列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深入实施大学生党员素质工程,着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大学生党员队伍。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监督,定期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教育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及时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牵头部门:组织部
责任部门:组织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各二级党组织
九、加强对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与考核
31.健全思想政治工作领导机制。将思想政治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学校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研究一次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加强党委部门建设,完善机构设置,配齐配强队伍。建立部门协作常态机制,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组织部统筹指导全校党建工作,宣传部统筹指导意识形态工作,统战部统筹指导统战工作,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发挥作用,将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各二级党组织职责范畴,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组织协调、全校各方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形成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协同育人的工作合力。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宣传部、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保卫部、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工作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各二级党组织
32.完善思想政治工作评价和保障督查机制。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工作评价和效果评估相结合,推进制定内容全面、指标合理、方法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落实教育部《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的指标要求。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将思想政治工作经费按需纳入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统筹安排支出,提高使用效益。建立专项资金,加大对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的支持力度,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加强对全校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位。定期通报履行思想政治工作职责和存在问题的情况,对弱化思想政治工作、履行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
责任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办公室、财务处、各二级党委